2007年10月18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车间人混住 处罚两千元
蔡伟华 王阳红

  车间、仓库、员工宿舍在同一幢楼,这种“三合一”企业安全隐患严重。日前,东阳市警方对一家“三合一”企业作出单位罚款2000元、直接负责人罚款500元的处罚。
  今年7月,东阳警方发现白云街道一企业存在“三合一”情况后,当即责令整改。可到8月底,该企业只整改了一部分,于是警方第二次发出整改意见通知书。9月底,警方第三次检查时,发现该企业车间楼上仍有4个房间住着9名职工及家属。